辽宁营口举办“中医药文化市集”活动 民众感受传统中医药文化魅力
“中医药文化市集”活动现场。鲅鱼圈区委宣传部供图 中新网营口9月19日电 (记者 杨毅)为弘扬中医药文化,...
案例:
李某停在自家小区门口的车辆,因不明原因造成其车身刮伤受损。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查勘,保险公司到达现场发现车辆除了发动机罩、左右侧叶子板、前后门壳等多处被尖硬东西划伤外,并没有碰撞痕迹。而李某仅购买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李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
法律分析
1.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一条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五)车轮单独损失,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加设备的损失。”
2.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六条约定:“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若李某能找到第三方肇事者或者投保了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那么李某的损失可由第三方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失。
风险提示
1.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首先考虑自身需求和车辆使用频次、车身状况等因素,选择相应的保险产品和险种;
2.消费者投保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赔偿处理等重要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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