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4年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0.5%
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6527.3亿元,同比增长0.5%。 1―8月份,规模以上...
北京8月29日讯 中元股份(300018.SZ)今日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7.37元,跌幅5.39%。
昨日晚间,中元股份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洛阳正浩,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424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随除权除息后的公司总股本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洛阳正浩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期为18个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168.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10万吨/年)。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洛阳正浩。2022年8月25日,洛阳华世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五名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五名股东拟将其持有的中元股份的961.60万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2.00%)转让给洛阳华世,同时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八位一致行动人与洛阳华世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元股份共计9955万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20.7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洛阳华世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洛阳华世或其关联方通过认购中元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为中元股份的控股股东且该等股份登记于洛阳华世或其关联方账户并上市之日止,或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孰早。表决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军红。洛阳正浩是由洛阳华世对外投资设立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双方均由徐军红控制,因此洛阳正浩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八名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对象洛阳正浩的实际控制人为徐军红。本次发行完成后,洛阳正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3.08%,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洛阳正浩,实际控制人仍为徐军红。徐军红通过持股主体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合计为24.62%。
中元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优化公司产品及服务结构,将助力公司进入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领域,积极把握锂电池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公司在继续做好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构建新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洛阳正浩将通过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徐军红将通过洛阳正浩增强其控制地位,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实现公司在新经济形势下的战略目标。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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