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蒙草生态:关于子公司秦草自然、秦草生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3)051号 关于子公司秦草自然、秦草生态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种类: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
2、金额:自有资金不超过1.98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信托产品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导致公司无法取得投资收益或投资本金受损,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指令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税收风险、信托财产的估值方法风险、净值波动风险、经营风险、尽职调查风险、政策、法律法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
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自有资金不超过1.98亿元向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认购“陕国投·沣东新城城市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2、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不超过1.98亿元。
3、投资方式:公司子公司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秦草自然”)认购金额为不超过8,500万元,陕西秦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草生态”)认购金额为不超过11,300万元,合计金额为不超过1.98亿元,并分别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陕国投·沣东新城城市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陕国投·沣东新城城市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产品。
参考风险等级R2。本信托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4、投资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含该日)起算不超过24个月。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信托受托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85年01月05日
3、法定代表人:姚卫东
4、注册资本:396401.2846万元人民币
5、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信托合同主要内容
1、信托名称:陕国投·沣东新城城市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类型: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
3、信托规模:不超过1.98亿元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含该日)起算不超过24个月
6、委托人:陕西秦草自然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秦草生态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7、委托人代表:陕西西咸沣东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受益人: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为委托人本人
10、保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11、标的合伙企业:西安沣东现代城市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标的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陕西西咸沣东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收购人: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
14、信托投资范围:信托资金投资由陕西西咸沣东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西安沣东现代城市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信托到期由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信托持有的西安沣东现代城市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实现退出。西安沣东现代城市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资金投资于符合沣东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环境提升、教育基础设施等投资方向的具体项目。
15、担保方式:无
16、信托投资收益及分配、退出方式:信托利益来源于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产生的收入扣除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后的余额。当期信托利益于当期信托到期后在收到收购人支付的LP份额收购本金及溢价款后一次性支付。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本信托终止: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信托期限届满,且未出现延期事由;本信托被撤销;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包括监管机构的窗口指导)变化导致本信托的交易结构、交易要素等事项不符合监管规定,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并决定提前终止信托的;收购人提前偿还全部LP份额收购本金及相应收购溢价款且双方决定终止的;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出现。
17、合同生效:合同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的信托资金且向西安沣东现代城市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之日生效,同时信托计划成立。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并授权子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信托产品的受托人、保管人、标的合伙企业、标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等相关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导致公司无法取得投资收益或投资本金受损,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指令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税收风险、信托财产的估值方法风险、净值波动风险、经营风险、尽职调查风险、政策、法律法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理财制度》内控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信
托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与信托产品发行主体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评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相应的会计
账目,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系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