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002738):“中矿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原标题:中矿资源:关于“中矿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中矿资源(002738):“中矿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101号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矿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矿转债”赎回登记日:2023年 11月 8日
2、“中矿转债”赎回日:2023年 11月 9日
3、“中矿转债”赎回价格:100.7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0%,且当期应计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中矿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 11月 16日
5、“中矿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 11月 6日
6、“中矿转债”停止转股日:2023年 11月 9日
7、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 11月 3日)可转债简称:“Z矿转债”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 2023年 11月 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矿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中矿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中矿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中矿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0、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3年 11月 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中矿转债”,将按照 100.7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10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议案》。自 2023年 9月 20日至 2023年 10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63元/股)的 130%(含 130%)。“中矿转债”已触发《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中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中矿转债”。

现将“中矿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0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11日公开发行了 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 593号”文同意,公司 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7月 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

2、可转债转股起始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矿转债”自 2020年 12月 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矿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15.53元/股。

2020年 12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因公司向 9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5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0年 12月 10日起由15.53元/股调整为 15.48 元/股。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因公司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62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年 1月 22日起由 15.48元/股调整为 15.47 元/股。

2021年 6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因实施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3日起由15.47元/股调整为 15.42元/股。

2022年 1月 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因可行权之日 2021年 12月 6日起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 1,930,500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年1月 6日起由 15.42元/股调整为 15.45元/股。

2022年 5月 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因实施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年 6月 1日起由15.45元/股调整为 10.96元/股。

2022年 12月 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因 2022年 10月至 12月期间,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累计行权 367.08万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0日起由10.96元/股调整为11.01元/股。

2023年 4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 47,326,076股并于 2023年 4月 12日上市。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 4月 12日起由 11.01元/股调整为 15.88元/股。

2023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因实施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31日起由 15.88元/股调整为 10.63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情况
1、本次触发可转债赎回情形
自 2023年 9月 20日至 2023年 10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63元/股)的 130%(含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中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矿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74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为 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2023年 6月 11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 11月 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15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80%×151/365=0.7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4=100.7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 11月 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矿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中矿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3年 11月 6日起,“中矿转债”停止交易。

(3)自 2023年 11月 9日起,“中矿转债”停止转股。

(4)2023年 11月 9日为“中矿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 11月 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矿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中矿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3年 11月 1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3年 11月 16日为赎回款到达“中矿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矿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矿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8815527
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 11号万柳亿城中心 A座 5层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中矿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3年 4月 18日至 2023年 10月 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中矿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中矿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中矿转债”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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