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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1月30日消息,云南奥海石油有限公司草甸加油站主站因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消防违法行为,被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日,大队监督员对云南奥海石油有限公司草甸加油站主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14.2.12条规定。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单位积极配合大队调查取证,整改态度积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因此应予从轻处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04538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昆阳消即字〔2023〕第0370号)、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证实。
云南奥海石油有限公司草甸加油站主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消防违规行为。根据同一法条规定,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款,并于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加油站停产停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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