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多方合力 陕西开展“气象+”赋能行动
中新网西安9月19日电 (李一璠)“陕西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落实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临灾‘叫应’...
金融界2023年7月14日消息,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罚款41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5月31日至6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帮扶组在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期间,发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15条重大事故隐患:1、角岩排土场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施工修筑截洪沟,设计要求修筑2条截洪沟,实际只修筑了1条截洪沟。2、井下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油浸式变压器。3、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AQ2061-2018)第4.3条规定。4、矿井未建立深部+4300m中段、4320m分层、4347m分层、4374m分层、4460-4465m分层、4480m分层、4500m中段、4507m分层、4510m分层、4544m分层、4630m分层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7.2、6.7.7.3、4.1.10、6.6.1.4、6.3.4.3、6.9.1.19条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第4.3条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第4.5、6.5条规定、《尾矿库安全规程》第6.3.3、6.1.9条,构成了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为。因此,被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处以41万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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