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部分灾后重建医疗项目启用 10月底将全部投用
中新网青海海东9月19日电 题:青海民和:部分灾后重建医疗项目启用 10月底将全部投用 作者 石延寿 李隽...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13,767,159.58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08,622.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7,885,112.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0,353,752.2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5,643,948.6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353,752.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759,478,703.8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止目前最新总股本127,330,477股,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98,591股,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2,723,965股后的公司总股本124,007,9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4,958.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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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813,685.58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 15,004,958.44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9,818,644.02元,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0.58%。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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