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违法发放贷款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负责人受警告处分

2023年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金管罚决字〔2023〕13号,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山西襄汾农商银行)及时任襄陵信用社主任董建强,因违法发放贷款。该行及相关负责人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对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并对董建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违法发放贷款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负责人受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为您推荐

2024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制造业限制“清零”!

2024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制造业限制“清零”!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

2024-10-16
玄关柜是什么

玄关柜是什么

在现代家居设计中,玄关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它不仅为家庭提供了一个实用的收纳空间,还扮演着装饰和划分空间的重要角色。玄...

2024-09-11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常见的住房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利和支持。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对于计划购房的人来说至关重要。...

2024-09-10
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条件

在购房过程中,公积金贷款因其较低的利率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首选。然而,要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一系列...

2024-09-10
使用年限什么意思

使用年限什么意思

在房地产领域,使用年限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直接关系到房产的价值和法律地位。使用年限通常指的是建筑物或土地被允许使用的...

2024-09-09

当前非电脑浏览器正常宽度,请使用移动设备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