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轮值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合法性
经认真审阅黄辉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非公司监事;也没有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其他情形。
2、程序性
关于聘任轮值总经理相关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黄辉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合法性
经认真审阅夏燕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没有发现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非公司监事;也没有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其他情形。
2、程序性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夏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劲松、谷 莉、李大明、陆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