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宗祠古树“话新事”:人大代表为民履职“零距离”
中新网江西兴国9月19日电(朱莹)近日,中新网记者随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开展的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全过程人民...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11,378,806.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元(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832,792,759股,扣除 2024年 1月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98,000股,及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553,440股,以 831,141,31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245,652.7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当前非电脑浏览器正常宽度,请使用移动设备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