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兴智造入选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日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
8月4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放宽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限制,强调对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以提高柜台业务的便利度和参与机构的积极性。
《通知》主要放宽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限制,同时强调对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内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具体内容方面,一是明确机构投资者范围包括持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管理的各类产品。二是将机构投资者可投资债券范围增加金融债、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市场其他债券,并将机构投资者交易品种增加债券借贷和衍生品。三是允许机构投资者投资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全部债券,不需要发行人认可,同时放宽机构投资者在柜台债券开办机构开立账户、发行人付息兑付资金提前到位的限制。四是要求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建立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加强柜台业务内控管理和系统建设,妥善防范业务风险。
央行在起草说明中解释,随着多年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在支持政府债券扩容、丰富个人投资者投资渠道、加强多层次市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看,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规模总体不大,面向机构投资者的柜台业务模式处于起步阶段,对促进市场分层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2022年,部分金融机构在实践面向机构投资者的柜台业务模式中,对柜台业务的投资范围、交易方式、账户开立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央行表示,《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推动柜台业务发展,支持政府债券市场扩容、促进居民储蓄更高效投资,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市场流动性,加快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当前非电脑浏览器正常宽度,请使用移动设备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