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洲际: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3—063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 4月 6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曼”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上海中曼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申请受理前对公司进行预重整。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8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号)。
? 2023年 4月 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 01破申 12号《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对被申请人洲际油气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洲际油气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 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号)。
? 2023年 6月 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号),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 2023年 9月 20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 01破申 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中曼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2023)琼 01破 36号《决定书》,指定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号)。
? 2023年 10月 16日,在海口中院的指导下,根据《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载明的遴选规则,通过谈判方式确认由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东石油”)、北京科盛信和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盛”)、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财控”)、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雅”)、安徽鹏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鹏嘉”)、海南仓和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仓和”)、海南联亨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亨”)、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厚基”)等 9家企业共同组成的“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2023年 10月 17日,洲际油气、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3555037XQ |
成立时间 |
2002年01月28日 |
注册资本 |
24,802.8900万美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住所地 |
北京市朝阳区屏翠西路8号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刘国庆 |
经营范围 |
加工、制造抽油杆、接箍件、抽油泵;危险化学品经营 (具体内容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6 日);石油设备、工具、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石油专用管材批发、租赁;销 售自产产品;石油、天然气钻采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方案设计;采油(气)井口及井控设备与油气处理 站设备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2006年08月14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08月14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美元) |
权益比例 |
安东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
23,562.7455 |
95.00% |
安东(北京)新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 |
1,240.1445 |
5.00% |
合计 |
24,802.89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罗林直接或间接持有安东石油 24.65%股份,为安东石油的实际控制人。罗林,男,中国,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安东油田服务集团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安东石油主要从事提供油气田开发的一体化技术服务业务,是一家以油田技术服务为主的公司。近 3年安东石油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449,653,116.02 |
8,112,571,665.10 |
8,052,580,285.61 |
负债总额 |
3,792,284,363.66 |
4,021,580,275.70 |
3,910,951,026.98 |
所有者权益 |
4,657,368,752.36 |
4,090,991,389.40 |
4,141,629,258.63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3,306,221,660.66 |
2,873,897,995.98 |
2,976,099,014.97 |
净利润 |
329.821,985.68 |
211,784,083.35 |
95,676,455.84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安东石油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安东石油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二)北京科盛信和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北京科盛信和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J5TT75 |
成立时间 |
2019年03月29日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地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京加路18号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王淑英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煤炭销售(不在 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矿石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周建军 |
500.00 |
50.00% |
颜玉 |
500.00 |
5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颜玉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科盛 50%股权,为北京科盛实际控制人。颜玉,女,中国,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科盛主要业务为商品贸易、提供服务。近 3年,北京科盛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16,207,459.31 |
109,552,432.02 |
58,712,683.39 |
负债总额 |
115,005,020.73 |
108,862,781.88 |
58,705,827.57 |
所有者权益 |
1,202,438.58 |
689,650.14 |
6,855.82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160,038,206.53 |
216,926,661.97 |
97,096,372.72 |
净利润 |
512,938.84 |
582,794.32 |
143,190.12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科盛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科盛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三)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HEQU50L |
成立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 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5201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信 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陈安宁 |
90.00 |
90.00% |
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 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无实际控制人。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成立于2022年,成立未满3年,自成立以来尚未实质开展业务。截至2022年末,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的资产总额为 0.00元,负债总额为 0.00元,所有者权益为 0。
00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 0.00元,净利润为 0.00元。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四)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13MAB11Y858M |
成立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紫薇尚层西2号楼1612室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强军民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 建设运营等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物 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 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破产清算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宝鸡市财投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0% |
西安德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0% |
陕西大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0% |
先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0% |
宝鸡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 |
西安乾赢坤得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陕西财控无实际控制人。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动。陕西财控成立于 2022年,成立未满 3年,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陕西财控总资产为 50,341,584.01元,总负债为 277,162.89元,所有者权益为 50,064,421.12亿元。2022年度,陕西财控的营业收入为 641,800.00元,净利润为 64,421.12元。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陕西财控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陕西财控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五)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62686809T |
成立时间 |
2010年11月11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地 |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35号院17号楼2层204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孙昊 |
经营范围 |
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孙昊 |
4,995.00 |
99.90% |
刘英豪 |
5.00 |
0.1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中国,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博雅法定代表人。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博雅主要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近 3年,北京博雅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977,766.00 |
11,053,898.21 |
11,113,168.32 |
负债总额 |
2,623,192.07 |
2,393,015.16 |
2,196,780.48 |
所有者权益 |
8,354,573.93 |
8,660,883.05 |
8,916,387.84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净利润 |
-306,309.12 |
-255,504.79 |
-162,720.18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博雅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博雅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六)安徽鹏嘉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安徽鹏嘉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Q30G16 |
成立时间 |
2015年10月08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地 |
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39号富广大厦1903-01室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王盛苗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企业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 账)、企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李建辉 |
1,000.00 |
50.00% |
王盛苗 |
1,000.00 |
50.00% |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王盛苗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鹏嘉 50%股权,为安徽鹏嘉实际控制人。王盛苗,男,中国,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安徽鹏嘉法定代表人。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安徽鹏嘉主要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近 3年,安徽鹏嘉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8,013,203.72 |
21,566,482.61 |
21,567,024.32 |
负债总额 |
48,070,794.00 |
21,570,794.00 |
21,570,794.00 |
所有者权益 |
-57,590.28 |
-4,311.39 |
-3,769.68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净利润 |
-53,278.89 |
-541.71 |
-589.90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安徽鹏嘉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安徽鹏嘉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七)海南仓和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南仓和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27MABUXWJ02Y |
成立时间 |
2022年07月28日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地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18号创客服务中心 BT553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王明桂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陆地石油和 天然气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深海海 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 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石油钻采 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海南仓源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 |
200.00 |
100.00% |
合计 |
2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黄华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仓和 60%股权,为海南仓和实际控制人。黄华,男,中国,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华颐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海南仓和系华颐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设立的业务平台,主要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海南仓和成立于 2022年,成立未满 3年,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海南仓和的资产总额为275,839,402.28元,负债总额为 277,673,931.37元,所有者权益为-1,834,529.09元。
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元,净利润为 1,005,212.32元。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仓和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仓和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八)海南联亨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南联亨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C0LHG36T |
成立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地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18号创客服务中心 BT556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阳召新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陆地石油和 天然气开采;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石油、天然 气管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地质 勘查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 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海南联韬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 |
200.00 |
100.00% |
合计 |
2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刘伟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联亨 80%股权,为海南联亨实际控制人。刘伟,男,中国,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北京逐源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主席。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油天然气勘探开采,油气资源等相关领域投资。海南联亨成立于 2022年,成立未满3年,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海南联亨资产总额为 19,999,710.00元,负债总额为 20,000,010.00元,所有者权益为-300.00元;截至 2023年 5月 31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 0.00元,净利润为-300.00元。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联亨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海南联亨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九)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
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8083457XN |
成立时间 |
2011年08月17日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地 |
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街1号韦伯豪家园8号楼5层5066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 |
陈基华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策划、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2、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陈基华 |
2,150.00 |
43.00 |
张嵘 |
1,290.00 |
25.80 |
徐四芹 |
540.00 |
10.80 |
庞相文 |
360.00 |
7.20 |
出资人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权益比例 |
杨有成 |
360.00 |
7.20 |
白桦 |
300.00 |
6.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3、实际控制人
陈基华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厚基 43%股权,为北京厚基实际控制人。陈基华,男,中国,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4、近 3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厚基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近 3年,北京厚基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5,969,827.35 |
126,385,901.85 |
128,550,243.98 |
负债总额 |
155,723,854.43 |
112,897,296.47 |
89,586,635.93 |
所有者权益 |
10,245,972,92 |
13,488,605.38 |
38,963,608.05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1,980,198.02 |
净利润 |
-3,242,632.46 |
-25,475,002.67 |
-258,731.45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厚基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北京厚基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关于取得公司股份的融资安排。
(十)关于重整投资人的其他说明事项
北京科盛不受让洲际油气的股票,仅以不低于 412,351,503.13元的对价兜底承接公司所持有的拟处置资产。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赠予其 40,000,000.00元,陕西财控赠予其 20,000,000.00元,北京博雅赠予其 40,000,000.00元,安徽鹏嘉赠予其25,000,000.00元,海南仓和赠予其 50,000,000.00元,海南联亨赠予其 50,000,000.00元,北京厚基赠予其 20,000,000.00元。赠予一旦生效,无论拟处置资产最终是否实际由北京科盛承接,北京科盛无须退还上述赠予款项。
经公司核查,重整投资人各成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虽然北京科盛的部分资金来源为其他重整投资人,但北京科盛并不参与受让公司股票。此外,北京科盛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向其他重整投资人出具任何与其保持一致行动的承诺,北京科盛与其他重整投资人签署的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协议也不包含保持一致行动的约定。除了北京科盛外的其他重整投资人成为洲际油气股东后,将分别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亦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二:北京科盛信和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三: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四: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五: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六:安徽鹏嘉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七:海南仓和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八:海南联亨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九:北京厚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投资目的
2023年 9月 20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上海中曼对洲际油气的重整申请。乙方及乙方各成员均同意,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洲际油气重整,借助与洲际油气主营业务的产业协同性,并在承诺兜底承接洲际油气拟处置资产的基础上,通过乙方在资金、管理、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聚焦油气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股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投资安排
1、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洲际油气的总股本约为 2,263,507,518股,拟按照每 10股转增 8.3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 1,885,501,762股股票。其中:1,083,333,334股转增形成的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完成转增后,洲际油气的总股本为4,149,009,280股。
2、认购转增股票
乙方一、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乙方七、乙方八、乙方九均以约【1.20】元/股的价格,受让合计 1,083,333,334股转增形成的股票,对应投资款合计1,300,000,000.00元,其中:
(1)乙方一受让 266,666,667股,对应投资款 320,000,000.00元; (2)乙方三受让 133,333,333股,对应投资款 160,000,000.00元; (3)乙方四受让 66,666,667股,对应投资款 80,000,000.00元;
(4)乙方五受让 133,333,333股,对应投资款 160,000,000.00元; (5)乙方六受让 83,333,333股,对应投资款 100,000,000.00元; (6)乙方七受让 166,666,667股,对应投资款 200,000,000.00元; (7)乙方八受让 166,666,667股,对应投资款 200,000,000.00元; (8)乙方九受让 66,666,667股,对应投资款 80,000,000.00元。
3、兜底承接拟处置资产
乙方二以不低于 412,351,503.13元的对价兜底承接洲际油气所持有的拟处置资产,包括:谷埠街国际商贸城物业,以及广西正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柳州正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惠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若拟处置资产已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以高于 412,351,503.13元的价格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完全部处置价款,则免除乙方二兜底承接拟处置资产的义务。
(四)股票锁定安排
乙方及乙方各成员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关于股票锁定期限的规定,并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投资保证金
本协议签署后 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丙方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90,000,000.00元。各方确认,在重整投资人招募阶段,乙方已向丙方指定账户缴纳了报名保证金 30,000,000.00元,该等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
(六)投资款支付安排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乙方七、乙方八、乙方九,均应当将各自认购转增股票的对应投资款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乙方二应将以本协议约定的兜底承接对价对应投资款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但乙方二已根据本协议约定豁免的除外。
若乙方中任何成员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重整投资款,则乙方一应当上述自缴款期限届满后 3个工作日内,兜底补足全部剩余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全部重整投资款。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三、定价依据、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2023年 6月 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在前述公告载明报名期限内,共有 2家意向投资人(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视为 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30,000,000.00元。报名期限截止后,临时管理人及公司配合各组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仅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海口中院裁定受理对洲际油气的重整申请后,在海口中院的指导下,结合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并经过多轮谈判,最终按照谈判确定的重整投资方案确定了本次转增股票的认购价格。
重整投资人安东石油、粤民投慧桥深聚贰号、陕西财控、北京博雅、安徽鹏嘉、海南仓和、海南联亨、北京厚基将以现金方式认购转增股票,重整投资人北京科盛将以现金方式兜底承接洲际油气的拟处置资产,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关于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的合理性说明
(一)除现金对价外,重整投资人承诺兜底承接非主营相关资产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北京科盛以不低于 412,351,503.13元的对价,兜底承接洲际油气所持有的谷埠街国际商贸城物业以及广西正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柳州正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惠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剥离非主营资产有利于洲际油气聚焦油气主业,优化资产结构。重整投资人承诺兜底承接非主营资产有利于保护洲际油气权益,避免资产处置失败或因处置资产产生大量损失。
(二)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价格符合近年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际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项目偿债能力咨询报告》(中企华评咨字(2023)第 1570-02号),洲际油气在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 15.77%。
选取2020年1月以来重整计划已被法院裁定批准,普通债务清偿规模超过40.00亿元且在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低于 20.00%的主要可比上市公司重整案例(见下表),重整投资人平均对价较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协议签署日为非交易日的,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的折扣率在 15.40%-46.70%之间。
通过对比主要可比案例,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的价格较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股票收盘价的折扣率在上述区间范围内。
证券简称及代码 |
A |
B |
折扣率 (A/B) |
|
重整投资人平均对 价(元/股) |
投资协议签署日(或前一交 易日)股票收盘价(元/股) |
|
众泰汽车(000980) |
0.99 |
6.43 |
15.40% |
华英农业(002321) |
0.62 |
3.46 |
17.92% |
力帆科技(601777) |
1.33 |
5.36 |
24.81% |
卓朗科技(600225) |
1.00 |
2.90 |
34.48% |
*ST博天(603603) |
3.00 |
6.89 |
43.54% |
利源股份(002501) |
0.85 |
1.82 |
46.70% |
平均数 |
30.48% |
|
|
中位数 |
|
|
29.65% |
洲际油气(600759) |
1.20 |
2.78 |
43.17% |
通过对比主要可比案例,洲际油气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的价格较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股票收盘价的折扣率在上述区间范围内,符合近年来 A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实际情况。
(三)重整投资人经公开遴选,重整投资协议兼顾债权人、公司和公司原股东等各方利益
本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是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分,重整计划系在法院和管并将在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公司本次重整以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良性发展为目标,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票所支付的对价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等。通过本次重整,公司沉重的债务负担得以化解,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金实力得到增强。而一旦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直接被终止上市,中小股民将面临重大损失。
本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是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分,重整计划将在法院的批准后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化解债务风险,维护上市地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除此以外,重整投资人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洲际油气股份,重整投资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转增的股份与一般投资者短线交易套利的情形存在较大差异。
综合以上,本次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是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分,重整计划将在法院的批准后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化解债务风险,维护上市地位,维护中小股东利益。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对价合理、公允,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变化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以洲际油气的现有总股本 2,263,507,518股为基数,拟按照每 10股转增 8.3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1,885,501,762股股票,完成转增后,洲际油气的总股本为 4,149,009,280股。(最终仍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重整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不发生变化,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股数量仍为 508,341,781股,持股比例为12.25%。安东石油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其持股数量为 266,666,667股,持股比例为 6.43%。
本次引入重整投资人过程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
六、重整投资人作出的相关承诺、履约措施、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等 (一)相关承诺
重整投资人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承诺: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关于股票锁定期限的规定,并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履约措施和履约能力
自《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 3个工作日内,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应当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 90,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在重整投资人招募阶段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0,000,000.00元。
《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该等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
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应当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合计 1,712,351,503.13元,包括用于本次投资取得公司股份的对价合计 1,300,000,000.00元,以及兜底收购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对价412,351,503.13元。在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支付完扣除投资保证金以外的全部重整投资款之后,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
(三)履约保障
若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和/或其任一成员违反《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和管理人均有权扣缴全部投资保证金及利息,并要求安东石油在 5个工作日内补足投资保证金。
若安东石油投资联合体中任一员未能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重整投资款,则安东石油应当自《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款期限届满后 3个工作日内,兜底补足全部剩余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否则,公司和管理人均有权单方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扣除全部投资保证金及利息,并另外选择重整投资人。
七、执行重整投资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出资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审核。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情况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八、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因触及“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2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因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9月2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