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灵康药业:关于尚未实施回购的情况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未实施回购相关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5,000万元至 10,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64元/股,回购期限为 2023年 1月 29日至 2024年 1月 28日。本次回购股份将 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3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 2月 2日披露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一、尚未实施回购的主要原因
1、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正在制定当中,为更好地安排此项事宜及发挥其激励作用,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和激励方式、激励范围等相关因素,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进行回购。
2、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未来战略投资规划及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后,优先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保持公司现金流的健康,强化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未能进行股份回购工作。
二、后续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回购方案,合理调配资金,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和满足对外投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票回购,并就相关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