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成景熙利率债C : 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大成景熙利率债 |
基金代码 |
019491 |
下属基金简称 |
大成景熙利率债C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19492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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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方锐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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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日期 |
2016年11月10日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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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票 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信用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利率债是指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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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 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1、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 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 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进行分析,对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市场利 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决定组合的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基于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特征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并 据此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收益率曲线策略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收益率曲线本身的变 化,根据收益率曲线可能向上移动或向下移动,降低或加长整个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 限。二是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通过骑乘策略,投资于最有投 资价值的债券。 2、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 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赎回费 |
N<7天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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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天 |
0.0 |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3% |
托管费 |
0.1% |
销售服务费 |
0.15%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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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 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主要面临以下风险:一、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二、流动性风险;三、信用风险;四、本基金特有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五、操作或技术风险;六、不可抗力风险;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八、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九、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23】2037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景熙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