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兴智造入选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日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显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
本报记者 胡畔
随着高铁、民航、私家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传统汽车客运市场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转型发展迫在眉睫。近日,交通运输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部署相关工作。
《通知》释放了什么信号?我国道路客运将走向何方?为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了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中心主任程世东。
中国经济时报:当下,我国道路客运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通知》的出台又是基于哪些考量?
程世东:近年来,受公众出行习惯变化、客运服务结构优化升级等因素影响,我国道路客运客流量大幅下滑,道路客运在整个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高铁和城际铁路网络日趋完善,另一方面,随着小汽车进入家庭,家庭汽车普及率越来越高,二者对道路客运带来较大的冲击和影响。
综合来看,未来的道路客运需求或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萎缩,整体维持在较小的体量水平,但并不会消失,未来的服务对象也将以老年人、部分游客为主。
同时,从汽车客运站的角度来看,随着运输组织模式的变化,让传统以“客运站”为主上下车的道路客运模式发生转变,未来以“停靠点”为主的道路客运趋势将更加明显。同时,传统道路客运模式中的售票、检票、安检等环节及其衍生的售票厅、检票厅等基础设施和设备,随着汽车客运站的转型发展,相关需求将大幅度减少。在此背景下,如何充分利用既有的道路客运站资源是当务之急,这也是《通知》出台的意义所在。
中国经济时报:整体来看,《通知》中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程世东:《通知》为我国汽车客运站的转型发展指明了两个大方向,一是拓展站场服务功能,二是扩展旅游商贸服务。
其中,拓展站场服务功能主要是针对交通领域内的转型发展,以拓展交通功能为主,包括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新能源汽车进城下乡;改造建设物流配送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支持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服务等。
扩展旅游商贸服务主要针对交通领域外的转型发展,以充分利用原有交通功能和建筑形式为主,包括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完善客运站至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旅游直通车网络;鼓励客运站开展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后市场、体育休闲、农产品和旅游文创产品展销、便利店销售等服务。
目前来看,在《通知》所提到的两大领域及具体分类中,全国多地已有较好的转型实践案例和经验,有利于汽车客运站转型的进一步推进。当然,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并不仅限于拓展站场服务功能、扩展旅游商贸服务两个方面,还可以有更多的探讨。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在《通知》落实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哪些困难,又该如何应对?
程世东:客运站在转型过程中可能面临两方面困难。
一是对于某个具体场站而言,在转型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较多。例如,当某一客运站要开展休闲娱乐、酒店住宿等服务时,就需要考虑到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否便利。一座交通客运枢纽所适合的转型方向,需要其通盘考虑多方面因素后综合评判、因地制宜,这一点相对困难。
二是制度层面的制约。根据我国的土地政策,道路客运站的用地通常是划拨用地,具有公益性质,该性质的土地不允许进行商业开发或经营。若要部署具有盈利性的商业设施,则会与现有的土地性质发生冲突,须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除土地使用性质冲突以外,不同的开发模式往往还会改变建筑形式、建筑高度等,同样也会受制于容积率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要加强用地综合开发,力求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一问题。例如,《通知》提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内拓展服务功能的,可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客运站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外拓展服务功能的,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同时,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将解决客运站转型的土地制约问题。
同时,在道路客运站的转型发展过程中,可以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当前绝大多数道路客运站都是国有为主,如果能够引进社会资本,一方面,社会资本对资源的利用会更高效;另一方面,其对道路客运转型所适配的领域更敏锐,可以确定更合理有效的转型方向,避免出现为转型而转型的乱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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